2018年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2018年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普通话标准,懂张家港方言,能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医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6.性别不限,本地户籍优先考虑;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咨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职中路18号,卫计委大楼213室)。
3.报名程序:现场报名(不可委托报名),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步进行咨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4.咨询电话:0512-58287850
三、考试
1.此次招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3.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四、体检、政审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本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报名者一旦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简章由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287850。
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