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临床科室设备一批
二、设备名称:
1 黄疸仪 1台
2 婴儿培养箱 2套
3 升温仪 3套
4 取材台 1套
5 通风系统 2套
6 输尿管软镜 1根
7 红外治疗仪 1台
8 低温冰箱 1台
9 头灯 1个
10 手持便携超声 1套
11 样本开盖机 1台
12 无菌干燥气枪 1套
13 过氧乙酸内镜清洗机 1台
14 前置PC主板 1块
15 监护仪 2台
三、请有意参加院内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上午 8:30至下午4: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设备科报名、并校验相关证照(欲参与竟标者须先经报名并确认资格)。
(一)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或生产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4、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合法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字);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页)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8、封面提供投标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以上资料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邮件发送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注意查收(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供应商根据其做好标书等待招标。
四、其他: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南路77号,张家港市中医医院7号楼 设备科
(四)联系人:顾敏晖 联系电话:0512-5638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