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就医者的诊疗权益和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安定,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给就医者建立准确、完整、连续的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张家港市推行实名制就医工作办法》要求,2019年起张家港市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进实名制就医,我院于2019年5月1日起启动该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就医患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进行就医。同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2.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患者,须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首次允许限挂普通号进行就医,复诊和住院患者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
3.鼓励儿科、急诊患者主动实行实名制。未满7岁的儿童如无身份证件可使用户口本。
4.除儿科、急诊外,未实行实名制的患者,今后将限制使用预约挂号和专家门诊挂号等功能。
5.对急诊、危重患者可先行诊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完善其身份信息。
注:如之前社保卡已与“阳光医保”APP或与微信公众号绑定并就诊过的患者,再次就诊时可直接在手机上通过以上途径挂号。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2019年4月24日